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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索引号:zjj -/2023-1026007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流程:

(一)由开发商或业主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考虑到没有牵头人,由牵头单位打印申请,入户将30%以上业主签字表按手印交镇人民政府)。

(二)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筹备组,将组建筹备组备案申请提交镇人民政府,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推荐或指定,公告由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三)召开筹备组工作会议并开展筹备工作(涉及公示公告由所属社区代筹备组盖章)

1.确认并公示全体业主名册。

1.确定并公示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

2.拟定并公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发布自荐候选人公告。

5.拟定并公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报妥甸镇人民政府统筹组织资格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报社区汇总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双柏县支行参与,严格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出审查意见。

6.拟定并公示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人员名单。

7.组织选票印制、入户发票。规模较大、户数多的小区,无法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当天完成选举投票工作的,选举投票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3天,由工作组以入户记名投票的方式,向业主发放、收集选票或电话征集意见代为填票。

(四)召开首届业主大会

1.介绍筹备情况和各类公示情况。

2.履行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程序、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3.对《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表决。

(五)召开当选的业主委员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明确业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将业主委员会选举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到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住建局备案。

(七)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完成所有工作后解散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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